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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eso视觉设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eso视觉设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欧洲南方天文台回应: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版权联系他们,你觉得视觉中国会凉凉吗?

此次“黑洞”事件,视觉中国确实是被群起而攻之,但如果要说凉凉,为时尚早。首先,“黑洞图片”版权问题引发关注纯属偶然,视觉中国声称黑洞照片获得版权,但稍稍留心的人就可以发现,这张照片使用的是知识共享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注明来源就可以免费传播。因此视觉中国才会落人话柄,遭人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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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大多数标注水印的照片涉嫌侵权却无人知晓,如果不是像黑洞照片这样公众都熟悉来源的照片,只怕视觉中国又可以将版权轻松收入囊中。

退一步讲,就算视觉中国就算真的栽了,类似这样的图片网站难道都会倒下吗?不太可能,一个视觉中国垮了,后面还有千千万万个视觉中国,垮的完吗?相关的管理,相关的法律都还没有到位,所以说,“黑洞”照片维权,仅仅只是个开始罢了。

如何看待欧洲南方天文台最新回应视觉中国的新闻?

视觉中国,由于索要“黑洞"照片版权费而名声大噪,同时,也把它自已吸进了“黑洞"。

自前天全世界统一发布,由"世界联合望远镜"经过三年跟踪拍摄,终于成功拍到"黑洞"清晰的照片,引起了全世界的轰动。

就在人们欢呼雀跃,庆祝天文学历史上重大发现的第二天,"视觉中国"发表了声明,“黑洞"照片版权归“视觉中国”所有,如果想商业应用,一律和“视觉中国"联系,掏钱来买,并在"黑洞"照片上打上"视觉中国"的标记。

消息一出,舆论一片哗然,象“黑洞"照片一样引起震动。

怎么几个国家的天文台耗时数年所拍出来的照片,一经公布就成你家的了,谁想用还得向你掏钱买。

“视觉中国"辨称,是向欧洲天文台购买的版权。结果今天欧洲天文台否认,没有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授权过“黑洞"照片,只要标明出处,任何人都可以用。

得儿,此言一出,“视觉中国"立即改口,说是得到法新社的授权。真让人笑掉大牙,一个外国的新闻媒体平台有什么权力授权给你卖世界的财产?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在“视觉中国"官网上连国旗、国徽、党旗和领袖画像照片都“被授权",想用掏钱,不给告你!

真是想钱想疯了,这是什么流氓公司,公然打着“维法"的晃子,干着违法的买卖,这和敲诈勒索有何区别?

如果“视觉中国"拍张月球的照片发上去,然后宣布拥有月球主权,是不是人们夜晚抬头看一眼月亮,就得向“视觉中国"掏钱?

视觉中国出事了,为什么那么多人都看不惯?

不是看不惯,是愤慨至极,他们的所作所为是标准犯罪集团所为,流氓行径,而且还是利用法律法规作他们敛财的工具和手段,可谓是不择手段到天衣无缝,完美无缺,非常可怕。专业的业务团队,搜集有价值的图片,搜集有价值目标,打上自己的水印,不管你之前之后、从哪里引用的,一律由它专业的律师团队给你发起诉书,大部分以和解结案,因为对方不想耗费过多精力,而它也达到心里预期,还有,关键它自己好多都没拿到授权,互相都不想纠缠下去,所有,它都在掌控之中。如今,谁也奈何不了它们,因为钱,因为上市,那么多机构入住它的股票,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面太广,而且是俩外国籍的中国人,退路都早已想好,里面黑幕重重,难以赘说

从目前的欧洲南方天文台的回应看从未授权视觉中国对外出售图片的版权,同时多家公司以及许多人纷纷发声证明视觉中国上传的图片均为得到授权,但是这家公司却能够堂而皇之的提起诉讼索要版权费用,显然这种钓鱼执法甚至是无权钓鱼的行为引发民众的愤慨,而不仅仅是看不惯。这也就是为什么连官媒发声的时候,配图竟然是“不敢配图”

天眼查数据显示,视觉中国主体公司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律诉讼有135条,其旗下两家公司汉华易美涉及法律诉讼4011条,华盖创意涉及法律诉讼8000余条,三家公司涉及纠纷案件共12000余条,其中案由绝大部分为起诉他人公司作品侵权。

视觉中国2018年半年报显示,其营业收入为4.8亿余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84%。

大部分个人或者公司遭遇到视觉中国的诉讼案件的时候,绝大部分都会选择妥协和解,要么签署合同购买版权要么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但是对于该公司的版权是否合法以及其在图片被他人使用过程中放任这种侵权行为的发生,却没有能够进入裁判者的视野。

对于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我想进行追究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是否也该核实该公司所谓的版权是否合法,来源是否清晰?而不是图片上打上水印就是该公司的?从大量的诉讼案件来看,显然裁判结果都是视觉中国胜诉,那么一方面应当追究视觉中国的责任,一方面也应当从实务当中就知识产权侵权的行为也应当加大审查力度,而不是贴上水印就是合法的“假李逵”。

如果用一句话来形容,杨律想说的是“上帝欲使其灭亡 必先使其疯狂”!视觉中国疯狂借维护版权赚钱,犯了众怒!

黑洞照片一出人们想到的是科学发现,视觉中国想到的是圈地要钱,众怒之下又被扒出国旗国徽也被视觉中国圈上了,似乎全世界都是它的了!也因为这件事儿视觉中国瞬间陷入了版权“黑洞”中。

事件引爆后,很多人都出来控诉视觉中国之前以维护版权为由索赔,并讲述自己的经历,并使用了诸如“自媒体苦视觉中国久矣”“多少自媒体活在视觉中国的恐惧中”的标题。

客观地说我们还是要分清正常版权和“版权勒索”的区别,声称被视觉中国坑了的人也未必都是无辜的,视觉中国用版权敲诈不对,也不代表我们就可以随便使用他人照片,不尊重他人版权。视觉中国的经营模式如果是取得著作权人授权、为著作权人维权那当然没问题。但是,如果把这事儿作歪了呢?果然,视觉中国又被打脸了!

4月12日消息,据每日经济新闻独家报道,针对近日的视觉中国黑洞”照片版权风波,欧洲南方天文台(ESO)方面回应称,视觉中国的这种版权主张不合法,ESO从未,也不能将他们的图片版权转让给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且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联系过ESO。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eso视觉设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eso视觉设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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